省政府批复,同意泗河南大桥段右岸堤防加固项目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8-11 92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温向前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济宁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大桥保护范围内实施泗河南大桥段右岸堤防加固项目。

批复要求济宁市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国家文物局审核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组织施工。要求济宁市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并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切实保障南大桥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施工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采取紧急临时保护措施,并按程序上报文物主管部门研究处理意见和方案调整。

据兖州区政府网站资料显示,南大桥位于城南泗河上。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由鲁宪王倡建,至160年(明万历三十七年),历经5载建成。桥为石料砌成,长70余丈,广3丈8尺,15孔皆拱形。桥面两边设石质栏杆72柱,每个栏杆和栏板都雕刻有精致的花纹图案。桥的北端原建有石坊,上题“鲁国长虹”4个大字。桥的两头还塑有石狮、水兽各1对。1966年政府拨款重修泗河大桥。在原15个孔的基础上,两端各增建4个大桥孔,1968年竣工,成为南北交通要冲。现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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