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全生产违法”等,湘煤集团旗下三矿先后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8-21 448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8月7日至8月11日,湘煤集团旗下的三家煤矿先后被罚,被罚企业分别为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高泉塘煤矿(下称“高泉塘煤矿”)、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白山坪煤矿(下称“白山坪煤矿”)、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铜角湾煤矿(下称“铜角湾煤矿”)。

内容显示,8月7日,高泉塘煤矿因“安全生产违法”被永兴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郴永兴)应急罚﹝2025﹞32号。

违法事实显示:2025年6月16日,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案件内部移交表》,进行立案调查。检查发现,该矿存在“-125m水平有一台在使用的电瓶机车列车尾部未安装红灯,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等12个违法行为。

8月8日,白山坪煤矿亦因“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2.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耒综执罚决字﹝2025﹞822号。

违法事实显示,白山坪煤矿-200m水平暗主井上部车场变坡点上方安设的阻车器失效;3168回风巷部分巷道高度低于1.8米,部分巷道背帮背顶不严;3168 溜子道装煤斗口未安装防尘水幕;3168 溜子道多处失修,巷道鼓包、漏煤的违法行为属实。

8月11日,铜角湾煤矿同样因“安全生产违法”被永兴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4.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郴永兴)应急罚﹝2025﹞33号。

违法事实显示,2025年7月4日,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案件内部移交表》,进行立案调查。检查发现,该矿存在:“6263三反采煤工作面、运巷、风巷10根单体液压支柱未采取防倒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等12个违法行为。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资料,上述三矿的母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均由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大股东为湘煤集团。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煤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为确保全省能源安全,整合原中央下放的涟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白沙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省属的长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辰溪煤矿六家省属煤矿企业组建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现有正式员工3万余人,控制煤炭资源总量80余亿吨。2023年营收达到181.07亿元,利税17.03亿元,其中利润8.02亿元。目前位列“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40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0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瑞连。其大股东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94310.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廖建湘。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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