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金融监管支局立足监管职能,构建“责任明晰、排查精准、治理长效”的三维监管体系,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为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构筑坚实屏障。
聚焦责任体系,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
强化监管担当,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邹城金融监管支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监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督导工作。下设两个专项督导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严格遵循“四不两直”原则,对辖内21家银行机构开展督导检查。深化责任传导机制,督导金融机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推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压实主体责任链条。
聚焦风险排查,筑牢隐患治理“防火墙”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化风险识别与管控。督导组严格对照分局通知要求,综合运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员工访谈等方式开展“过筛式”排查。重点覆盖营业场所、机房、配电室、食堂等关键部位,严查消防设施有效性、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应急通道畅通性及燃气用电规范性,系统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急演练记录等文件,验证制度执行力与闭环管理成效。针对排查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现场下达整改指令,推动建立动态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主体、措施及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聚焦长效治理,构建安全发展“新格局”
构建隐患闭环治理机制,建立“机构全面自查、监管重点抽查、专家专业核查”三级联动模式,实施安全隐患“清单式”管理及“登记、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动态监管,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强化监管赋能机制,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问题机构实施全覆盖复查,对整改不力者采取监管谈话、通报等硬性措施。协同推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督导机构定期开展贴近实战的电气火灾处置、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通讯员 秦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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